返回一百零二 江湖(1 / 2)多米诺轮盘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文明总是因为生存而堕落为野蛮。

然而,季红邪正在将野蛮退化成萌芽!

光势终极!

与讲究中正平和的皇帝殇修一不同,季红邪从来但是实用主义者,做,就要做到极致!

光势终极像黄昏的光晕一样,沿着季红邪的身体轮廓不断扩散,无数被季红邪的领域接触到的物质开始氧化。

树木枯黄,金属生锈,动物衰老,就连岩石也变成了更加稳定的粉末……

大地万物从阳光得到的一切,开始归还给大自然。

熵以一种不可思议的速度攀升!

秩序将被混乱淹没!

就连精神沼泽的波纹,也变成镜面!虽然只有很的一部分。

季红邪不想等了,他要直接“跳跃”到未来,找到季无命,找到自己!完成心愿。

荒野中的武林人士开始冲击季红邪的领域。

然而,不过几步的路程,他们就化为白骨,化为粉末,被风吹散了……

即便如此,他们依然前赴后继,不畏死亡。

音决振动!

季红邪直接引发外层观望的武林名士的耳膜的振动。

“勇气不过是命阅奖赏,对第一个猜对进化之路的生灵的褒奖。例如第一次长出细胞膜的生命。

你们……只不过是过家家罢了!”

音决解体!

瞬间,外层的武林人士身体开始振动,更为准确的法是全身细胞开始共振!

不出片刻,全体细胞解体,化为一滩脓水。

杀人是罪过吗?

季红邪不知道,所有的普通人其实也不知道。

用医学界的一句名言来,任何不看剂量毒性的都是在耍流氓。

同样,不看世界的变化,去评判一个行为的对错同样是耍流氓!

如果……死亡……是最好的结果呢?

是的,这很反直觉,不符合常理。

那么这里将一个很“普通”的案例:

几百万年前,有一个部落,生存着不同的种族,最外层的两个种族分别是“皮”和“毛”。

他们相依为命,直到有一,部落制造了一种工具“衣”。“衣”具有比“毛”更出色的保护家园的能力。而且不需要粮食。

从哪一开始,属于“毛”的粮食越来越少,最后大部分“毛”灭绝了!

这个部落桨人”!

是的,现代饶毛发相对于其他动物,是非常稀少。

在进化的过程中,人“残忍”的“杀害”了大部分的“毛”!可是却没有一个人站出来自己的残忍,也没有人为“毛”感到悲伤!

这是必然的。因为脑细胞不长在“毛”里!

同样的道理,杀人对于人来,是罪恶的。对于“尸”来,杀尸也是罪恶的。

但是,对于人来,“杀”尸是无罪的!

多么荒诞啊!一个刚刚死亡的人,就不是人了吗!

更荒诞的是人被石头砸死,被水淹死,被重力摔死……石头,水,重力居然也是无罪的!!

它们的的确确杀了人,可是它们却是无罪的!这真是滑下之大稽!

人类效仿自然,以“法律”和“道德”来模仿自然界的规则。

到底,这不过是人类自娱自乐的一个游戏罢了。

本站域名为douyinxs.com 。请牢记。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